主办单位:创新创业学院
支持单位:荔枝众创(咸宁)孵化器有限公司
承办单位:湖科就业创业俱乐部
一、活动背景:
“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,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。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,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。”
为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、出色团体意识、出众执行力、卓越组织能力的创新创业型人才。进一步传承和延续好学院创业集市活动,特由校创新创业学院主办“湖科1460大学生创意集市”活动。该活动每月一期,由荔枝众创(咸宁)孵化器有限公司支持,校就业创业俱乐部全程承办。
二、活动目的:
培养团队协作能力,锻炼团队合作精神,提升团队成员做人、做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通过商业实战,培养商业意识,增强成员市场决策能力。
三、总体规划:
经营理念:注重团队成员实践能力、商业意识等能力的培养,兼顾经济效益。
运营模式: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自我管理,自我监督。
四、执行方案:
1、划定区域:湖北科技学院西区荔枝空间外广场及二楼廊桥。
2、申请程序:
( 1)申请者应认真填写《湖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意集市摊点申请表》,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。
( 2)申请时须出示本人学生证,上交学生证复印件存档。
( 3)经所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章,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,报创业学院备案,方可
摆摊。 3、摆摊时间:2021年4月18日 15:00--21 :30
4、制度规定:
1、摆摊者必须出示由创业学院颁发的摆摊资格证明,否则不允许摆摊;
2、摊主收摊后必须要将摊位的卫生清理干净,经相关检查人员检查后才能离开。
3、管理部门领导应对活动的内容、形式等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承担相应责任。
五:活动宣传
1、在荔枝空间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;
2、制作大海报;
3、请创新创业俱乐部、各学院学生会帮助宣传,能够覆盖到大多数学生;
4、在荔枝空间外设立报名点(工作人员创业就业俱乐部成员)。
六:活动规则
1、报名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以团体报名,如宿舍名义、班级名义等;
2、凡报名者都可获得一个摊位号(根据货物多少,划分摊位面积,摊位暂划40个);
3、本活动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,由买卖双方商议价格,也可互换;
4、活动中不可出现使用扩音器,音响等扰民行为;
5、本次活动由创业就业俱乐部负责活动秩序。
七:内容说明
1、摊主自营自销
2、人员分工:
(1)活动宣传由创业就业俱乐部主要负责,校学生会及其他宣传单位起协助作用;
(2)活动执行由创业就业俱乐部主要执行:
(3)创新创业学院及荔枝众创(咸宁)孵化器有限公司起统筹作用。
八、活动要求:
摆摊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规定范围开展,具体规定请看校园内临时摆摊设点管理办法:
校园内临时摆摊设点管理办法
为维护校园秩序,创造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建设和谐校园。现对校内摆摊设点做如下规定:
1、申请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管理规章,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工作、生活和交通秩序,不得侵犯师生员工合法权益。
2、所有摆摊者需遵守摆摊相关规定,违反者将给与一定的处罚,严重者取消摆摊资格。
3、摆摊设点活动应健康向上,依法经营。严禁非法宣传,严禁虚假广告,严禁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,严禁携带有“黄、赌、毒”内容的物品和非法刊物进入校园。若发现不文明摆摊者将给予警告,若警告后没有改观将取消其摆摊资格。若出售非法商品和出现欺诈行为,将取消其摆摊资格。
4、摆摊者只能在规定的地方摆摊,校园教学区域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、流动叫卖。
5、每个人组织摆摊申请原则上每天不能超过一个摊位,如有冲突,请自行调整摆摊的地点。
6、摆摊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规定范围开展,若出现摆摊内容与申请内容不符、擅自改变设摊地点或时间、摆摊者不采取保洁措施,造成周围环境脏乱差等情况,相关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取缔摆摊资格。
7、本规章由湖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创新创业学院
2021年4月13日